消费者就餐被要求扫码点餐商家过度索取信息合理正当理由
2023-02-21 01:00:34 欢乐点

日前,南通市旌阳区法官审理了一起案件,一名消费者在烤肉店用餐时被要求扫码点餐微信二维码点餐系统,消费者觉得该店获取的例如手机号、生日、姓名、通讯录等信息与餐饮消费无关,店家侵害了其个人信息。法官审理后,裁定烧烤店停止侵权。

消费者的微信头像、昵称、地区和性别,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?扫码点餐时,饭店私自提取以上信息是否违规?当地法官的审批裁定,为我们给出了肯定的答案,也给广大店家提了个醒——不要借扫码点餐的名义过度收集个人信息,侵害隐私。

相信你们都有亲身体验,如今去餐厅喝水,手机点餐成了主流,纸质菜单越来越难碰见。对店家来说,扫码点餐节约了人力成本,对消费者而言,下单也愈加便捷。

然而,扫码点餐在日渐流行的同时,也渐渐变味了。有的店家取消了纸质菜单,只提供扫码点餐的单一形式。并且要成功点餐,常常还须要扫码关注公号,须要同意授权,将自己的手机号、生日、姓名等一些信息“贡献”出来。

如报导提及的这起案例,罗某提出用纸质菜单点餐,被拒绝,使用手机点餐,页面提示“德阳×××火锅申请获得:你的微信头像、昵称、地区和性别信息”,要点餐也只能选择“允许”的选项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中的自愿原则和自主选择权,在这儿并不适用了。

店家有没有逼迫消费者进店用餐?确实是没有。理论上,假如消费者不接受扫码点餐以及授权读取信息的方法,完全可以离开,再换一家饭店喝水。

但是微信二维码点餐系统,这并不是店家过度索要信息合理正当的理由。店家有没有强制用餐是一码事,读取消费者的信息,是否遵守了应有的原则和边界,又是另外一回事。

基于隐私保护的考虑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中明晰规定了经营者搜集、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宝鸡则——合法、正当、必要。同时,还要明示搜集、使用信息的目的、方式和范围,并经消费者同意。

首先,此案中的店家,包括现实中的不少商家,在读取个人信息时,基本上都是采取消费者必须选择“允许”选项才让点餐的形式,根本谈不上消费者同意。在好多时侯,消费者甚至连选择纸质菜单的权力都没有。

再度,消费者的手机号、生日、姓名等信息,跟点餐有哪些必然关系呢?店家强制要求消费者关注公号,并搜集以上相关信息,这并非完成扫码点餐和支付的必要环节。对店家来说,假如这种信息对她们没用,那就更没有搜集的必要。

其实,有的店家之所以热衷推广公号、小程序,并收集相关信息,说白了无非是想为后续的营销宣传提供便捷。但这些便捷,恰恰是构建在消费者“不便”的基础上的。

但是,经营者搜集个人信息就得保证信息安全,保证隐私不会泄露,这种餐饮店家真能做到吗?

一言以蔽之,过度索要消费者的个人信息,既无必要,也缺乏合理正当性。过去,好多消费者懒得计较,如今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渐渐规范,你们的隐私观念也在强化,如同此案中的消费者,“一言不合”可能还会将店家告上法院。

个人信息保护是原则性问题,绝无小事。从这个角度看,对扫码点餐可能涉及到的一些侵权行为,就应当有较真的意识,不要随随排便把隐私“交”“出去。消费者强硬一点,勇于果断搬进法律装备,店家就会愈发规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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