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5日,中国消费者商会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,该商会近日也收到好多消费者反映,到餐馆就餐时扫码点餐,有些茶楼不提供人工点餐,甚至不提供现场菜单,消费者只能关注公众号或小程序后进行“扫码点餐”。这涉嫌过度搜集消费者个人信息、侵害消费者的公正交易权和知情权。
该负责人表示,期盼餐饮行业组织、餐饮经营者积极行动,抨击不良手法,防止违规行为,以实际行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;也希望有关行政部门,采取有力举措,强化引导和监管,督促餐饮企业守法经营、加强自律,严厉取缔侵犯消费者权益不法行为,促使行业健康有序、规范发展。中消协及各地消协组织将持续对此强化社会监督,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涉嫌过度搜集消费者个人信息
对此,中消协投诉部部长陈剑表示,仅提供“扫码点餐”涉嫌过度搜集消费者个人信息。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,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。任何组织或则个人须要获取别人个人信息的,应该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。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九条也规定,经营者搜集、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,应该遵守合法、正当、必要的原则,明示搜集、使用信息的目的、方式和范围,并经消费者同意。
“消费者到饭店用餐,并无必要提供手机号、生日、姓名、地理位置、通讯录等与餐饮消费无关的信息。一些餐馆不再提供人工点餐,要求现场用餐消费者先关注公众号或小程序,再进行扫码点餐,借以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,除了违背法律规定的搜集、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原则,涉嫌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过度搜集,并且,假如保管不善,消费者个人信息还有被泄漏、丢失的风险。”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说。
侵犯消费者的公正交易权
中消协律师团律师李斌表示,仅提供“扫码点餐”侵害消费者的公正交易权。依照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十六条第二款规定,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则服务扫码点餐,应该秉持社会公德,诚信经营,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;不得设定不公正、不合理的交易条件,不得强制交易。
“餐厅经营者不提供人工点餐服务,只提供扫码点餐,除了有违商业惯例,也使现场用餐消费者只能关注或绑定经营者的公众号或小程序,被动授权经营者获取其个人信息。这些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公正交易权,是设定不公正、不合理的交易条件,对现场用餐消费者的一种强制交易行为。”李斌说。
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
陈剑还表示,餐厅不提供现场菜单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。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,消费者享有知悉其选购、使用的商品或则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力。
“有消费者反映,部份酒楼在只提供扫码点餐的同时,还不向现场用餐者提供直观可查的现场菜单和食材价钱,消费者只有扫码关注饭店后才会看见具体菜单,知晓食材价钱。菜单是消费者决策的重要参考根据,与是否接受餐饮服务直接关联,饭店应该提供直观可查的现场菜单,供消费者了解菜肴和价钱,决定是否进餐。不提供现场菜单,扫码关注后才会浏览菜肴和价钱的做法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。”陈剑说。
新技术不应成为消费制约
因为智能手机操作的复杂性,扫码点餐并不具有普适性。老年人、未成年人常常须要别人协助,才会完成扫码点餐过程,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她们的消费体验和消费实现。她们对“扫码”背后潜在风险的防范意识也比较弱,更易成为个人信息窃取、甚至支付安全问题的被害者。
中消协指出,经营者可以使用新技术提升营运效率、为消费者提供便利,但首先应做到依法合规、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。新技术应用不应成为限制消费者权力的工具,不应成为赚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托词,更不应成为制约大众消费的壁垒。
餐饮业属于服务业,餐饮业创新应该多从消费者角度换位思索,诚信经营,公正相待,在尊重消费者意愿的基础上,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多、更好的服务。技术进步应该让消费者享受发展红利,而不是成为经营者商业欺辱的工具。
中消协倡议,餐饮行业组织、餐饮经营者积极行动,抨击不良手法,防止违规行为,以实际行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;也希望有关行政部门,采取有力举措,强化引导和监管,督促餐饮企业守法经营、加强自律,严厉取缔侵犯消费者权益不法行为,促使行业健康有序、规范发展。
中消协及各地消协组织将持续对此强化社会监督,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下一篇:零售开店不到一个月,单日流水破万
免责声明: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,本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、排版、编辑,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在及时联系本站,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。